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、許智峯等4人,被指在2019年「光復屯門公園」遊行後,迫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照片及片段,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。法官游德康星期五(20日)裁決時表示,林卓廷當時四處撲火,態度平和,「實在感受不到他要脅迫事主」,故判他罪名不成立。
2019年7月「光復屯門公園」遊行後,一名男子被懷疑手機內藏有「7.1警總」外示威者的照片及片段,被示威者包圍。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、許智峯等4人,被指在屯門警署外迫該男子刪除相關照片及片段。4人分別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。
案件星期五(20日)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,被告許智峯流亡海外缺席應訊,其餘3名被告均否認控罪。
法官游德康在裁決時表示,林卓廷當日處身於事主與示威者之間,化身為「隔熱點」四處撲火,保障被包圍者的安全,態度平和、舉止冷靜,「實在感受不到他要脅迫事主,妨礙將來可能會發生的刑事檢控」,故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。林卓廷在庭上得知脫罪時落淚。
案中另一名報稱社工的女被告同樣脫罪,一名報稱廚師的男被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、非法集結罪成,還押至下月9日判刑。
案件編號:DCCC958/2020